(2007年4月修订)
第一条 凡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义不容辞地履行安全卫生工作职责。
第二条 实验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熟悉本室水、电开关位置和操作,熟悉现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放置地点,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
第三条 实验前必须预先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检查电路、水路是否正常,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防止由于操作不当所引发的火警。
第四条 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可能带来消防、安全隐患的现象(如漏水、漏电、漏气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或学院办公室及时维修处理。
第五条 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实验以及夜间(22:30后)实验,须事先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并至少有两人参与。
第六条 出现意外事故时要保持镇定,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及时逃生报警;如有可能,采取力所能及控制措施。
第七条 易燃易爆、放射性、以及有毒有害的物品,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时要注意安全操作。
第八条 下班时要注意关好门窗、气瓶和水电开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第九条 寒暑假和法定节日进入实验室工作,须事先获得实验室负责人批准,通知大楼值班员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工作环境和仪器设备的整洁。
第十一条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煮食物、用电取暖、打牌、下棋、喧闹、玩电子游戏等,保持实验室安静,保证集中精力做好实验工作。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火警电话:119 学校保卫处:841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