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进入实验室工作与学习之前,须认真阅读本守则及其它实验室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实验前查阅各种资料做好认真预习,实验课不准迟到。在做每个实验时,应交预习报告或者实验计划;实验结束以后,要交综合报告,并书写规范。
3.进入实验室或其他实验场地,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不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中,不得随意走动。
4.实验时,服从教师指导,按规定和步骤进行实验操作,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
5.注意安全与防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试剂、元器件等。具体注意事项及有关事宜参见《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及相关细则。
6.在实验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7.实验完毕后,需先经指导教师审查数据并签字,然后再将仪器设备按原样整理完毕,清洁实验台,整理实验室,在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去。
8.按指导教师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批阅后的实验报告由学生妥善保管(作为资料留存的实验报告除外),以备核查。
9.开放性实验安排在非实验课时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该时间段进入实验室进行操作,但提前必须预约。
10.对课外开放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实验结束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经实验室人员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损坏、遗失,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消耗材料的领用按实验室规定办理手续。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二零零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