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亚[2015]9030号)(附件1)精神,2015年国家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有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暑期交流习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2、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写作能力,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http://www.csc.edu.cn/Chuguo/a89898ce9ec74df98cbfb2d2dade934b.shtml);
3、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2015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邀请信;
4、达到“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附件2)中其他人选条件。
二、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领域:化学、生物、数学、农业、航天等以色列优势学科及人文社会学科。
三、资助内容和期限
本项目优先支持通过我校与以色列高校合作协议外派的学生申报。以方为暑期进修生提供全额学费及住宿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半额至全额学费及每年至少12000谢克尔的住宿费,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理。国家留学基金为暑期进修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含医疗保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本项目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个月,暑期进修生为1个月。被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般在当年9月派出,暑期进修生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外方录取通知为准。
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采取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确定人选的方式进行选拔。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拔流程申报,向所在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申请表(学生用)(附件3);(2)外方邀请信复印件(如有);(3)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4)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中文,院系出具)。
所在院系审核并排序推荐后,请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前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院系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交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9333121;邮箱地址:jwcjl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