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研究生院批准已办理了延期毕业手续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向医保局投保,根据广州市及珠海市医保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校区延期到2014年底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参加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医保费40元/人。
二、广州校区延期到2015年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参加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医保费暂定200元/人。目前,广州市医保局新政策文件正在审核中,如在扣费前,文件出台且新缴费标准低于200元,学校将按实代收;如学校已按200元代扣,则按新标准实行多退少补。
三、珠海校区2014医保年度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医保费100元/人。如珠海市出台新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以新文件为准。
请各院系通知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延期毕业研究生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14年7月14日前的周一、周三、周四的上班时间提交到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并现场缴交医保费。延期毕业研究生未提交《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延期毕业研究生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的,视为不参保,所发生医疗费用全部由学生个人自行负担。
咨询电话:84114118、87333085。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延期毕业研究生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