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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部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9〕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79号)(见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80号)(见附件2)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现将做好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论证(开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题项目的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本次参加开题的项目为省教育厅公布立项名单项目(详见附件3),包括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团队、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教学改革项目。

二、项目开题内容

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建设和改革方案为主要论证内容,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具体方案与措施、实施进度与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及测算依据等内容。项目经费预算应在遵循《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4)、《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文理工科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5)的规定前提下,根据下达的资金额度、建议执行年限、分年度拨付情况(详见附件3)等,进行科学、合理编制,注意预估好年度建设任务及资金使用进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我校有关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的经费管理精神,对项目当年获得的专项经费,须在当年执行完毕。经费支出范围含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本科教学改革相关的费用。不得开支的范围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土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提取项目管理费、偿还学校债务及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项目,请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文理工科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5)第八条规定的支出范围填写。根据学校重点发展项目预算编制要求,项目在编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使用的支出科目请参照《支出预算科目列表》规范填写(详见附件6)。

三、开题工作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填写《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通用)(见附件7,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姓名+项目任务书);

(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汇总后于2019年3月28日前提交各项目任务书;

(三)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评审,将相关开题论证意见反馈给项目组,以便完善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团队、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报教务部质量处,联系人:丘小珍,联系电话84112404,电子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办公地址:南校园生物楼229室。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建设任务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请报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条件保障,联系人:沈倩,联系电话84111546,电子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办公地址:南校园生物楼西梯311室。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jwb.sysu.edu.cn/sites/jwc.sysu.edu.cn/files/download/upload/fu_jian_1_yue_jiao_gao_han_2018_179hao_guang_dong_sheng_jiao_yu_ting_guan_yu_gong_bu_2018nian_guang_dong_sheng_ben_ke_gao_xiao_jiao_xue_zhi_liang_yu_jiao_xue_gai_ge_gong_cheng_jian_she_xiang_mu_li_xiang_ming_dan_de_tong_zhi_2.pdf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3. 2018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清单、执行周期、拟立项资助金额等

     4.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5.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文理工科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类项目管理办法)

     6. 支出预算科目列表

     7.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

                    

 

 

        教务部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