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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教务部关于开展2019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9〕29号

各学院、直属系:

实践教学对于提升和验证学生课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际动手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和提高野外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和要求

1. 院(系)应结合本单位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的特点组织申报,申报项目应为按照院(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开展的野外实习教学内容。

2. 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指导教师(组长)或指导教师组、实习教学大纲和执行方案。指导教师(组长)作为项目执行负责人,负责申报项目的具体实施。

3.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原则上默认为申报项目的总负责人,对本学院的项目实施和经费执行情况总体负责。

4. 对于立项的项目,所在院(系)应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并积极保障好项目的开展。

二、申报、立项与考核

1. 申报:2019年3月15日前,各院(系)填写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条件保障。

2. 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 立项:发布立项通知并划拨经费。各院(系)按计划开展2019年度的野外实习教学活动。

4. 考核:教务部将组织进行2019年度立项项目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20年度立项和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

三、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的基本考核要求

1.立项项目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的结合程度、对课堂教学核心内容及知识点的支撑作用。

2.立项项目达到的教学目标、完成的教学任务、以及相应的野外实习教学方式。

3.学生的参与度与获益情况。

4.学院的配套与支持情况。

5.项目的支出情况。

四.2018年立项项目的总结与审核

 请获得2018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立项的指导教师(组长)于3月15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版总结报告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后与电子版总结报告一并提交至教务部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条件保障。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反馈。

 

 

联系人:沈 倩;联系电话:84111546。

联系地址:广州南校园生物楼西梯311室。

电子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

 

 

附件:1.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2019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表

2.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2019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3.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野外实习教学项目总结报告

 

 

 

教务部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