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我校与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我校拟推荐100名优秀本科生于2018学年秋季学期赴有关高校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合作高校 |
交换名额 |
拟派出专业 |
1 |
吉林大学 |
30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2 |
山东大学 |
30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3 |
华东师范大学 |
20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4 |
中国政法大学 |
20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
项目主要面向2016级和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学生需达到交流学校的申请要求方可报名,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请仔细查阅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部旧版网站(http://202.116.65.118/)—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项目介绍”。
2.报名方式
符合项目要求的学生,请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116.65.196/)进行报名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每位学生最多填报2个志愿。请报名时务必注明志愿序,例如“我将XXXX(合作高校名称)作为第一志愿”,每个志愿分别对应一份申请表。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弃权。
3.院系推荐
请相关院系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以申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汇总,并对推荐学生进行排序,于规定时间提交《bat365在线平台网站赴国 (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逾期不报者视为无推荐人选。
4.学校评审
根据项目要求,学校组织评审工作。在审核某一个交流项目的申请时,根据学院推荐排序,优先考虑达到申请要求,且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的学生,择优推荐。学生需慎重填写志愿,一旦被录取,其它志愿停止审核,因个人原因拒绝参加交流者,将取消其今后各类交流项目的申报资格。教务部对评审拥有最终解释权。学校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5.名单确认
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评审,根据交流学校接收名额,最终确定交流名单,教务部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被推荐人根据要求向合作高校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部分合作高校可能会对接收名额进行临时调整,派出名单将根据合作高校最终审核结果而定。
三、时间安排
学生系统报名截止时间:5月24日(星期四)
院系推荐截止时间:5月25日(星期五)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bat365在线平台网站赴国 (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网站赴国 (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彭芳,84112340,邮箱:jwbjl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