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第10周安排部分课程期中期末考,具体安排请参考附件。未在第10周安排期中、期末考试的课程停课。
教务部通知:学校于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从2015学年开始,我校所有正式组织的考试须全程录像。请同学之间互相提醒。
公共课考试请参考后续相关通知或任课教师通知。请同学准时参加考试,旷考只有一次补考(包括重修)机会。
考试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2:30-4 :30) 晚上(7:00-9 :00)
学院办公室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