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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部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促进我校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科研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一)申报范围

  对科学研究有较强兴趣和志向,学有余力的我校非应届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报(含文理工医科)。创业类项目的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立项的项目拟择优推荐国家级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获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同时推荐为省级项目,但不重复资助。

(二)申报原则及要求

1.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要求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申报项目应在1年内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并完成结题和报销工作

2.申报项目需在我校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申报项目可来源于指导教师主持的研究项目的子课题或学生自行设计的课题。研究内容可涉及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提倡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资源共享优势,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

3.为加强本科生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上每位同学限参加一个项目申报和研究,可以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的方式申报。此前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需在现有项目结题后方能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方法

  申报学生需于2月18日-3月1日登录“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202.116.65.196/),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在系统中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由学院提交至教务部审核。具体请参考《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系统填报指南》(附件2)。

  另外,请申请学生把导师签名后的申请书打印稿(一式两份)提交至学生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把申请书和《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请各院系做好相关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月4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教务部,逾期不予办理。

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一)申报范围

  对科学实验有较强兴趣和志向,学有余力的我校非应届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报(含文理工医科)。

(二)申报条件

  本科生自拟实验课题,项目内容应有创新性,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负责实施项目的申请、答辩、研究及结题验收工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开展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发明等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

  申报项目应在1年内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并完成结题和报销工作。

(三)申报方法

  申报学生需于2月18日-3月1日登录“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202.116.65.196/),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在系统中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由学院提交至教务部审核。具体请参考《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系统填报指南》(附件5)。

  另外,请申请学生把导师签名后的申请书打印稿(一式两份)提交至学生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把申请书和《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6)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请各院系做好相关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月4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教务部,逾期不予办理。

三、评审方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评审过程中将会以各院系的学生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现状,尤其是前几年院系学生科研结题情况优良程度作为本批项目立项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人

  为方便各校区师生提交材料,请按以下联系人和地址提交纸质材料。

  文理工科联系人:植慧仪,联系电话:39332169,电子邮箱:jwcsjk@mail.sysu.edu.cn,地址:东校园行政楼A210室。

  医科联系人:周花,联系电话:87333564,电子邮箱:zhouhua@mail.sysu.edu.cn,地址:北校园办公楼前座120室。

 

附件:1.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系统填报指南

3.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登记表

4.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5.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系统填报指南

6.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信息登记表

  

              教务部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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