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等4所境内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2015学年秋季学期我校拟派出100名本科生分别前往以下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交流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序号 |
合作高校 |
交换名额 |
我校拟派出院系 |
网申 时间 |
院系推荐 截止日期 |
1 |
中国政法大学 |
2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每个专业派出的人数不超过5人,法学专业不超过8人。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2 |
山东大学 |
3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3 |
华东师范大学 |
2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4 |
吉林大学 |
3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二、选拔程序
1.项目详情:项目主要面向2013、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bat365在线平台网站教务处主页查看具体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处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大陆地区——项目介绍”。同一批次内,每位同学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所高校交流学习,重复申请作弃权处理;交换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合作高校返回原属学校。
2.截止日期:学生报名截止日期为网申截止时间。
(1)申报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见上表,网址:http://202.116.65.196/)。
3.名单确认: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终审并确定名单后,教务处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报名方式:学生需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向院系教务老师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
5.报名材料:请仔细阅读项目介绍,访问路径为“教务处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大陆地区——项目介绍”。
6.联系电话:020-84113206;联系人:谢老师;邮箱地址:xiexyu3@mail.sysu.edu.cn。